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楼主: qingwenhudie

嘉宜房地产欺诈潜山市民 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出面协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真的注意了。。。 楼主真好
发表于 2012-5-2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定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宜的事情一直是潜山的焦点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2-5-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宜的徐性永现在成了无事人了啊!那个姓马的跳的很高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27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宜的事件看样子要在是18大上解决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27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5月26日电(记者:王华)近日有网友在本社论坛中发帖称,安庆潜山嘉宜时代广场开发商忽悠业主,房子还未建好,连配套设施都没有,就交房让住户装修入住,且公摊面积高达38.7%,属于欺诈业主的行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嘉宜时代广场开发商徐性永董事长称该楼盘已经具备交房条件,有关部门也向其发放了验收合格证,但记者要求其出示时,未曾提供出来,随后记者采访了潜山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均称嘉宜的楼盘未进行任何验收更谈不上发放验收合格证了。

          开发商未满交房条件强行交房
  网友“天柱浪子”在本社热点论坛中发表名为《潜山嘉宜时代广场欺诈老百姓  数千万被骗无处伸冤》的网帖称,嘉宜时代广场的房子原定是2011年12月30日交房,延迟到了至今仍未满足交房条件,不能出具所有的交房证明,现场在施工的情况下通知买房者强行交房,且私自修改了设计图纸,业主所购的房型和原规划的不一致,很多地方进行了修改,且公摊面积高达38.7%,同时对于房屋延迟近半年的行为,却无耻不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随后记者与发帖网友王先生取得了联系,据其介绍,因看中嘉宜的区位优势,他和其他业主于2010年10月份前后购买了潜山嘉宜纺织科技创业园的嘉宜时代广场的房屋。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房屋于2011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谁知到了约定的交房日,兴致勃勃地到来到嘉宜准备收房的王先生傻了眼:“当时路面布满红泥,房屋周围该有的绿化、空中花园都没见着,就连厕所里的排污管道都没安装好。”
  见此情景,王先生只好和开发商联系,被告知交房被延迟到了2012年4月30日。“没想到我4月30号再去时,还是这种场景,丝毫没有改善。”于是,王先生找到了嘉宜时代广场售楼处工作人员。被告知,房屋早在4月23日就可交付使用。并说可以把房屋钥匙给王先生,让其装修并入住。但是王先生认为房子该有的设施都未齐全,根本达不到住房要求:“这样的房子怎么能住人?为何该楼盘公摊面积高达38.7%?在购买时没有告知,合同中不注明,公摊面积的具体详细,分摊的依据在哪?为何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合法文件?为何现有的户型及设计和原设计图纸不一样?为何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条文》执行?为何在4月23日通知交房?齐全合法的交房手续在哪里?为何所有公共区域走廊通道未呆顶,照明灯随意挂?为何现场还在施工?
   业主指开发商有意欺骗
  在王先生向有关方面反映嘉宜时代广场的上述问题后,嘉宜开发商本身承认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存在不规范,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标准去设计和施工,也不否认在购房合同中存在欺诈,但是在潜山房地产开发都存在类似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
  王先生说,4月30日,嘉宜在通知业主们收房时,现场还在施工并且现场没有任何监理公司在监理,建筑公司也没有任何人在现场,一家无任何资质的小型装修公司在主体承重大梁上违规施工打孔造成大梁内部结构破坏,混凝土钢筋已经脱落,所有的业主们有了疑问:这样的房屋质量能有保障吗?
  嘉宜楼盘的另一名购房者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认为,开发商是在欺骗购房者。他在10月份和月嘉宜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1年12月30日,到了2012年5月10日,开发商通知他去取交房通知,在见到开发商有关人员后,他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出示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但对方未提供出任何证件,只是说证件不在他们手上,已经办理好了,他当即表示拒绝收房。随后,他又多次要求开发商出具政府部门发放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但对方一直没有提供。并且他和其它数十位业主咨询了相关主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嘉宜没有通过任何验收,没有发放验收合格证,由此他认为,开发商就是在欺骗购房者。而且为了应对购房者发觉受骗后的交涉,开发商一方面在合同中约定不同的交房时间,另一方面约定延迟交房只赔付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以减轻违约责任:“相对于他们赚取的高额利润而言,这点违约金只是九牛一毛。”
      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合格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即业主)交付房屋时须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审查通过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件。房屋交付使用还必须具备土建、消防、环保、规划、防雷等验收合格证。如合同规定交房时间到期,而不具备这些证件,房屋无法交付使用,就属违约。
   5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潜山县委旁边的嘉宜楼盘。在该楼盘售楼处,一自称负责人的常姓男子对记者说,目前楼盘房屋已经达到交房条件,至于合格证件不是很重要,部分客户都已经收房并装修入住。对于为什么公摊面积高达38.7%,常姓男子解释是按照标准执行的。
  随后,常姓男子带着记者查看了王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但记者在该楼盘发现,真正装修入住的业主寥寥无几。
  在采访中,常姓男子同样对记者表示,嘉宜楼盘已经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验收合格证,但由于保管资料的人员外出无法向记者提供。并承诺尽快向记者提供,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嘉宜开发商仍未向记者提供上述证件。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2-5-2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5-8 20:07 , Processed in 0.075530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