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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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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止而风不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顺其自然吧。
我们宁愿相信他们没有任何恶意,我们还是等待吧!我们完全可以用我们的诚意让他们入住家园,只要他们按规矩办事,我们没什么好指责的,我们将心换心吧,让我们的真心打动他们。如果真的有跳梁小丑来捣乱,我们到时再采取应急措施也不迟。
发表于 2010-8-26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八哨爷


    言之有理,这几个网名除了惹人一笑之外,还真的就严重破坏了论坛的管理?我看有点不题大作吧!
发表于 2010-8-2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Q哥 于 2010-8-26 22:54 编辑

怎么没有了帖子的重新编辑功能?
我上面打错了一个字,都改不了了。
发表于 2010-8-2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大家也没有恶意,只是为了好玩!没有必要有这个态度吧。
发表于 2010-8-2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这件事开帖讨论,那正中人下怀了,我们每个人都不自己的处事方式,我的方式是:这样的帖子,根本就不去点。
如果别人无聊,你也无聊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他再怎么折腾也不花俺的时间。
发表于 2010-8-26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龙儿


    对
发表于 2010-8-2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ID名权,仿冒必究!
发表于 2010-8-26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啊!呵呵,我们做事都在编号的!不编号有色差!水洗回来就会花的!
发表于 2010-8-2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鱼龙混杂,论坛又岂能独善其身?
有恶意的帖子,论坛可以删之,何必计较网名呢?
网络本是虚拟,网名不同姓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所谓侵权一说的。
因网名高仿而删帖,说不定还真的侵权了呢!
发表于 2010-8-26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其自然吧,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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