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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ikeming

天柱山警察素质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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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天 于 2010-5-8 22:35 编辑

管理员注意,此帖伤害了楼上,楼上真可谓黔驴技穷,不是骂人就是威胁,你还会别的么?打不着狐狸反到惹来一身骚,好不让人扼腕、心疼!
发表于 2010-5-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已经到240楼了,太高了,我怕基础支撑不住了,摇摇晃晃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天天 232楼
    首先赞美一下你, 你的比喻用的很好“打不着狐狸反到惹来一身骚”这么说来,你就是狐狸了。但是不管你多么的狡猾,多么的能够咬文狡字,哥都不鸟你, 因为哥写的,并不是你几句鸟语,就能够歪曲事实的,  你只是一朵浮云罢了。你无需煽动他人,因为论坛管理是站在公正、公平的角度去处理事情, 而你的中心有所偏移。
     在我们公司里, 一名清洁工穿着公司的工作服,都明白自己所做的言行举动代表公司的形象,所说的话代表公司的企业文化,  你一个穿协警制服的难道不明白,自己的言行举动代表什么.......,做错了事,还说自己不是这个,不是那个,怕这个,怕那个......。连我们公司的一个清洁工都不如,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警察?请问一下,你的专业是什么?我以前也当过兵,做警官的朋友很多,知道一个军人的职责是什么?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时要勇于承担责任。  你不知道发生交通事件,要保留现场呀? 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警察? 你不说自己是警察还好, 一说就丢大了, 丢了全行业POLICEMAN的脸,哥退伍后没有做警察,就是因为你这帮人,把警察的脸丢大了。
发表于 2010-5-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1# maikeming


    就事论事,凭事实(证据)说话!
发表于 2010-5-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看看《使命》电视剧  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P
发表于 2010-5-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原来出身行伍,怪不得习惯于用拳头说着火药味十足的话呢,解放军也不个个都这样呀?至此,黑白已分、是非已判,用谎言掩盖罪恶只会象用脏抹布擦玻璃,越抹越黑,徒劳而适得其反。不再说了免得脸被爆,再者与五毛说话真的很受累。
发表于 2010-5-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实话 于 2010-5-9 13:32 编辑

额最厌恶他人港不文明滴语言,自己当然也极少港了。

可跟照还真想港一句:屁点大滴事,一直鸡鸡婆婆滴,大男滴呛个老妇女样滴,还真有损论坛滴形象
发表于 2010-5-9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1# 笑对人生


   111楼的朋友,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希望你能据实向论坛的朋友们回答,因为我看着看着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不过在提问之前,我先向所有论坛的朋友们申明一下,我是偶尔光顾论坛的潜山人,也是时刻关注潜山发展的在外游子,我大学毕业后离家乡已有近二十年了,一直在外工作,我与当事的双方没有任何的关系,可以这样说吧,我谁都不认识。好了,说明了这些,我想提两个问题:
第一:从111楼朋友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这位朋友与那位韩姓的协警关系不同一般,请问:你们是同事吗?朋友吗?如果这样,我觉得你这样做不妥,因为只有心虚的一方才会这么攻击人,理由有:
一、你在文章开头就说:“今天听到几个朋友说起这个事情  我马上来到贵论坛来看了下……”,然而后面又说:“我当时看到的时候是宝马车(浙江牌照)在交警大队门口拦着 里面有……”,我想问你:“你到底是在事发现场,还是道听途说?”两种自相矛盾的现场说,足以证明朋友你至少有一种说法是假的,你不可能存在于“在”与“不在”之间吧?那我问你:“你为什么要这样?”
二、论坛言论,本身可以越辩越明,你故意来搅混水,什么“旁边还有证人  我们都愿意给那位警察作证  我相信这比监控探头更加有利!”,“ 我会去询问处理结果的  不要以为潜山人好欺负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不是当事人一方,你有什么权利询问结果?要么你就是韩中协警的同事抑或领导?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帖子的名字取得太贴切了,那就不仅仅是潜山的个别警察仗势欺人了,而是有一部分警察的领导也有问题了。
第二:111楼的朋友,你说:“宝马车(浙江牌照)在交警大队门口拦着 里面有4个年轻人在打一个警察 第一下是其中一个年轻人扇了警察一耳光 后来其他人一起上前打他  那个警察当时一直往后退  持续几分钟后 停了手 警察就拿出手机打110报警  后社会上的那几个痞子看见他打电话报警就想马上开车走  但是警察拦住了他们 不要他们走 那几个痞子当即又下车打警察  打的过程中来了两个警察拉开了他们 让他们不要再打……”
   我想问你:交警大队里没有其他的交警吗?有的话还会听任别人在交警大队里面打交警吗?说真话,我不敢相信这点,鉴于第一点中我提到的两点理由,我不太相信你的说法,对不起,我这人说话很直的哦!再看对方帖子里说的吧:“ 我潜山姓余的一位朋友过去用手拉着姓韩协警的警服说:“你们不配穿这件衣服,有损潜山警察的形象。这时,姓韩的协警说:怎么,你们想打架吗?并用手打我朋友的手,互相轻微的推撞,并没有打架, 后来我们说算了,我们自己修理,看修理结果再找他,这时几个协警站在车前,不让我们走, 我们一位姓余的朋友,上去拉了他,让他让一下, 这时旁边的一名协警用手勒索姓余那位朋友的脖子,我一位姓王的朋友,上去拉那名协警的手,准备给他掰开, 这时,姓韩的协警突然冲上去,对我姓王朋友的后脑一拳,然后又对后颈部和脸部各打了一拳,我姓王的朋友当场晕倒,紧接着又冲上去对我姓余的朋友又是一拳……”两者对比推断,这发贴人说的倒都是实话了。现在省公安厅、省交通警察总队三令五申,对于群众的处理,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请问你们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在人家要走了的时候动粗打人,这做何理论?有何感言?是不是你们是警察就高人一等了?是不是你们是执法者就可以枉曲法意了?是不是你们有一种思想“我是警察,我怕谁?”,还是你们有一种思想“在我家里(单位),我怕你?”,请记住,交警大队不是你自家的院落,更不是你家的卧室,潜山县的交警大队是潜山作为一个新兴的旅游城市的交通畅通和交通安全的保障者,不是你行凶耍横的保护所。
第三:111楼的朋友,你在楼上多次提及“宝马车”“浙江人”“潜山人”等概念,我认为你这是想借这些名词博得论坛舆论的同情,以此掩盖你们打人的事实和知法犯法的本质,理由如下:
一、宝马车、交通事故,多么时髦的名字啊,人们会一定认为那就是富人的不对了,是富人的横了,其实你错了,世上开宝马的千千万,低素质的当然有,这不能说明什么吧?你不能说开宝马的都是开车故意撞人的富二代吧?事实上,韩姓协警似乎不是人家故意撞上的吧?
二、你所谓的“浙江人”、“潜山人”这个立场,带有明显的地区霸道主义色彩,潜山有天柱山这个令我们这些潜山之子骄傲的圣山,这是我们的福气,也是中国的福气,天柱山不仅仅是潜山人的,也是全中国人的,作为潜山人,我们要想尽快发展我们的天柱山旅游业,把潜山经济搞上去,就应该早日抛弃那种“窝里狠”的做法,要做到“海纳百川,胸怀坦荡”,做到“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潜山才有希望。
    以上几问,是我看了111楼这位朋友的论坛回复之后的几点想法,请111楼朋友好好思考一下,正如你自己所说的“做人要诚实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还想请你,并通过你转告你及与这件事有关系的朋友们:“知错就改,善莫大矣”,互相之间,错了就改,该赔的赔了,该道歉的道歉了,这没什么丢面子不面子的问题,何必闹得沸沸扬扬,那才真叫丢了潜山人的整体面子,影响了天柱山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我认为不好玩,起码我作为一个长期在外的潜山人看了不是滋味。
    同时,我也想通过论坛请求潜山的有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他们为民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潜山的形象,为潜山的快速发展做好准备。
发表于 2010-5-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大家都费神了,都花了一番功夫去研究,去寻找真相。
我们依然在等待真相......
发表于 2010-5-9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6# 家乡梅城


    我建议还是去看《迷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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