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我不是一个好爸爸。儿子-对不起!请原谅老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篇文章,让我揪心的痛......在此,小歌要说几句让楼主不高兴的话,也算良药苦口,请别介意。我不了解你的家庭状况,但孩子耳朵有冻疮就说明他的父母已经不称职,更别说为了一个单据让他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你真的不是一个好爸爸。希望通过这件事,你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好爸爸!祝愿你家宝贝健康快乐成长!你自己认真反省吧!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7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儿子搞掉了,也是无心的,他哪知道单据的重要性呀,只能自己平时小心保管。我小时候还把爸爸的毕业证书(象奖状一样的纸)剪着折成扇子呢,幸亏还没有扔掉:lol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情急之下 有些不理智,这个在生活中发生得很多,事后跟孩子说清楚,我相信你孩子会理解的,而且会从中学到不少东西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个帖子,很有感触。
前些天和几位青年朋友谈家教问题,我这人有人之患(好为人师),就讲了与此相关的重要一点:要像一个乞丐珍惜自己有限的金钱一样,去珍惜处罚孩子的机会。
也就是说,只有最为重要的事情,再去责罚孩子,至于体罚则必须慎之又慎。
我不同意那种完全不责罚孩子的说法,孩子有时候因无知而犯错,但这种错误绝对不能再犯,——就像被火灼烧皮肤一样,这时候必须让孩子感到痛,而且永生难忘。不过,这也只适用于12、13岁之前。
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小事而大动干戈,这个小孩就算是无意丢了单据,本是无心之失,而且做父亲的保管不善在先,纵容孩子抛物车外于后,其责任远大于孩子,凭什么去揪孩子耳朵。
退一步,就算真是孩子的错,也绝非道德与品行问题,这种小事揪耳朵,若是孩子把别人家好玩的东西带回家,(很多小孩都会无心这么做),你又怎么办?
所以,责罚得体,处置有度,骂一次打一次都要起到正面作用,这才是父母之道。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左布衣 发表于 2015-2-9 21:50
看了这个帖子,很有感触。
前些天和几位青年朋友谈家教问题,我这人有人之患(好为人师),就讲了与此相关 ...

先生说的极是。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歌 发表于 2015-2-7 23:17
看到这篇文章,让我揪心的痛......在此,小歌要说几句让楼主不高兴的话,也算良药苦口,请别介意。我不了解 ...

我也是非常难过,以后一定要冷静。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6-1 22:32 , Processed in 0.104449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