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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majason

由一张《机动车违法停放告知书》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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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县政府财政亏空,没办法,只有罚老百姓的啊! 弹丸之地,罚款比大城市还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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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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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牛马哥 发表于 2014-5-7 20:52
潜山城管真厉害,罚你没商量!

城管有执法权吗?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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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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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自己在贴别人罚单时,自己的车辆随便停在路旁,干嘛不先给自己贴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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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皖国路口两边划的斜斑马线,不是用作临时停靠的?前天吃一个早点即被贴了罚单。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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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两方面着手: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支持一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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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simajason 发表于 2014-5-9 08:31
目前,县长信箱已有回应:“已转交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书记信箱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己的信箱 ...

密切关注,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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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法制社会,天天讲法,我看就是这些知法的人天天在犯法,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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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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