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楼主: 剑之锋

求614县政府大院真相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贴,我很痛心!
当狗,我表示理解,因为人人亦有可能代替狗的角色,但何必要做一条疯狗?

发表于 2011-6-1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盯碗鱼 于 2011-6-20 11:33 编辑

对此事我所知道的点滴:1、此事发生在中考期间(特殊时间段);2、经过了长时间的谈判(政府不是没作为);3、六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行为过了)。
发表于 2011-6-1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到照片,视频,也没有亲眼所见,所以不作任何评判。
发表于 2011-6-1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都不该对孩子如此凶恶,不知那些警察们是否有孩子或打算生孩子。爱生吧。
发表于 2011-6-19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在深秋5 发表于 2011-6-18 21:48
是吗?火灾不是保险赔了280万吗?还不够付工人工资吗!

有骗保嫌疑!建议彻查!!
发表于 2011-6-1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也好让我们真相大白,对一些人的粗暴给予惩罚
发表于 2011-6-19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传说中的xxx领导下的黑人社会
发表于 2011-6-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 淡定  
发表于 2011-6-19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知你是不是有点夸张啊,现在社会的人就是希望把一些小事搞大,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1-6-19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没什么 的帖子

什么是小事?什么才是大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4-27 23:02 , Processed in 0.075479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