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楼主: 恨水后人

关于天柱志愿者参与“爱我天柱山”国庆天柱采风及义务宣传活动的活动须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2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遗憾不能参加论坛的活动.志愿者是文明的使者.提高素质很重要.支持潜山论坛的活动.
发表于 2010-9-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蛤仔啊 保证服从组长的安排
发表于 2010-9-28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遵守  活动的安排
发表于 2010-9-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L :L 是须知还是禁令呀?一连N个严禁、不得、不准
发表于 2010-9-28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恨水后人军人作风惯了,连起草的须知里也有很浓的军队风格,大家不要介意,虽然某些措辞有点严肃,但很多内容确实是这次活动必须知晓的且要反复强调的。
发表于 2010-9-28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各位网友及管理员们如何看待“志愿者”三个字,在下看来,志愿者应该是道德高尚、乐于奉献、严于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组织者的问题。《须知》如此说,不但抹了论坛的黑,而且玷污了‘志愿者’的神圣。


发表于 2010-9-2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花荫


    花荫哥哥:
莫激动!很水后人本意是想把活动安排得滴水不漏!
此次活动系公益性,版主在此次活动中不仅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你们还有一个神圣的名字:志愿者,(我连志愿者这个神圣的称号都不是呢?羡慕你们!)
为了更好地组织好此次活动,组织者们花了不少心血,但愿能如愿办好此次活动,但愿我们的参与者能一切行动听组织者的指挥。我们志愿者是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预祝花荫哥哥和所有的组织者们国庆愉快!预祝此次活动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0-9-29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花荫


    花斑主      我不这么认为的      我虽然现在是试用版主     但依然是志愿者服务队的一员  

做为一名志愿者      道德高尚、乐于奉献、严于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才能算合格的志愿者 这话很对  


但此次活动中 这些“志愿者”中大部分人还是没成家,还是很有孩子气  喜欢贪玩  万一不服从组织安排   出现点小问题  被媒体遇到播放出来  不是有损我们的形象吗   楼主在这提醒大家  也是对的   

不知道花版主多大了   也许我还要喊你叔叔      我希望你不要以你们成年人的思想目光  来看待这些志愿者 考虑的问题    是和你们考虑的一样周到   

所谓和气生财   还是把心态 语气放和气点
发表于 2010-9-29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今世缘


    老大   帮下忙 我只有3号一天假!
 楼主| 发表于 2010-9-29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恨水后人 于 2010-9-29 00:38 编辑

回复 16# 花荫


    我很尊敬的称您高叔叔,花荫叔叔,我比你儿子大不了多少,不知道有没有喊错,有没有叫错您啊。我是晚辈,懂的不是很多,经验不是很足,有很多地方冒昧、失礼,请您不要放在心上,如果这篇帖子让您心烦意乱,我立马删帖,并从人格角度向您道歉!作为晚辈的我,很冒昧的建议您:宽宏大量一点,光明磊落一点,心胸广阔一点,海乃百川一点,我们潜山没有极夜,我不知道太阳里有多少黑洞,人世间有多少黑暗,我只知道人要阳光一点,要快乐一点才会健康,要不和蒋委员长即将相会了。我在潜山论坛不拿一分钱,经常很卖力的干事,我得到了什么,您应该心里清楚吧?我出此下策不是处处为自己着想的,我是为整体活动考虑的,没想到花版主、花叔叔有想法了,抱歉、十分的抱歉,万分的抱歉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4-30 01:49 , Processed in 0.069661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