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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楚楚123

岳西五河案犯罪嫌疑人在太湖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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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犯穷凶极恶,连孕妇都不放过,一尸两命,罪不可恕,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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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天 发表于 2017-12-8 21:41
可怜 可悲。一时冲动,后悔晚矣。

这种人可怜吗?美女,你不要滥用同情心好吧!一个对孕妇都能下手的人可见其穷凶极恶!而且犯罪手段那么恶劣,将受害者尸首分家,其凶残程度可见一斑。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应该存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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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刘某某交代,11月21日晚,他潜入崔某家中实施抢劫,被崔某发现,自知事情败露,遂将崔某杀害。当晚,刘某某将受害人崔某的尸体带到太湖县某山林进行分尸处理。这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还能说是可怜,可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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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桃之妖妖76 发表于 2017-12-4 15:06
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蓄意杀人?

据刘某某交代,11月21日晚,他潜入崔某家中实施抢劫,被崔某发现,自知事情败露,遂将崔某杀害。当晚,刘某某将受害人崔某的尸体带到太湖县某山林进行分尸处理。这就是犯罪原因,就是一个人渣!该凌迟才能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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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死也不能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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