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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从头来过吧

【今日头条】潜山县关于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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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能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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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还“民情访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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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b]晚上还“民情访谈”啊·?就怕谈出屁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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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左脚刹车 于 2015-3-2 21:43 编辑

觉得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说实话,还是挺同情那些个当乡镇小公务员的,他们也确实不容易。现在的乡镇公务员尤其是年轻人,基本都是大专、本科学历,一个月2000多块的工资,还必须得被强制要求死守单位。
确切的说,取消了退休工资之后的公务员,已不能称之为干部了,只不过就是一门职业。
习大大在上面高谈“依法治国”,下面一帮人仍然在玩弄权术,搞形式。
从法律上说,那些乡镇公务员也应该属于单位职工吧。
既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那么每周全天候守在工作岗位算什么?政府部门自己无视法律,政府从业人员尚不能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还空谈什么“依法治国”?
比如,如果夫妇俩人都在不同的乡镇上班,他们的孩子怎么安排?他们的父母哪个照顾?
如果说,这个规定放在30年前,尚能理解。
但是,在当下的信息社会,交通条件、通信条件与过去相比早已是天壤之别,最远的乡镇,距离县城不超过2小时车程。
而且,拿潜山县的实际说,真的有老百姓半夜跑到乡镇里请求办事?
做作老百姓之一,本人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如果乡镇保持正常上班,夜间有人值班,已经足够了。放那么多人晚上都在政府守着,多浪费的办公费用,都是老百姓的钱,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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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梅城镇政府干部住下来,有何意义。笑死人了。: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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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2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区干部都开着单位车回城里,说是“公事”,私干。谁问过吗?星期一早上一车,星期五一车,算私车吗?

来自:掌上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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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想说什么,反正我知道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我们的中共潜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 中共潜山县委组织部难道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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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我们的中共潜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 中共潜山县委组织部难道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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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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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智 于 2015-3-2 22:06 编辑

特殊时期比如洪涝、火灾高发期可实行···当然回家不能开单位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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