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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nsui0722

为什么争着做房奴而不做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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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7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论坛 发表于 2013-12-17 07:53
楼主这是在提倡高利贷?且不管是否合理,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只要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都是合法的,通俗地说,也就是2分5基本还是四倍原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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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门小桂子 发表于 2013-12-17 11:07
看来凯的事有人还没引起重视。

民间借贷是有很大风险,但是可以预防的,假如你有50万元想放贷的话,一是千万不要放给一个人,哪怕他或单位当前效益再好,最多一处放10万元(最好是5万元)。因为5万元对于一个社会底层的人家来说,追讨或是执行起来是没大问题的,最坏的打算要不回来也是伤皮不伤骨的;二是最好要有两个工职人员在借条上担保,这样就是万无一失了,因为担保人与债务人一样承担还款义务,有固定收入的两个担保人不会同时失去工职的。其实民间借贷为什么一直存在,并且具有合法性?就是因为操作起来手续简便,说好了当即立据取得,而且自古至今是社会普遍存在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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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坛论山潜 发表于 2013-12-17 07:16
各有各算法,人家需要稳定的家!

呵呵,别介意,也只是仅从纯经济角度发表一点联想而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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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苦去做一生的房奴及卡奴,点头哈腰去向人家借钱呢,已满足所谓的虚荣心干嘛喲,开发商赢取你们的血汗钱去泰国潇洒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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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qslmmw1974 发表于 2013-12-18 08:49
何苦去做一生的房奴及卡奴,点头哈腰去向人家借钱呢,已满足所谓的虚荣心干嘛喲,开发商赢取你们的血汗钱去 ...

呵呵,你算是看到实质了,发这个贴子不是鼓励人们去放贷,也不是说宾馆可以当成家,指的就是动不动就是五千几一个平,这么高的房价确实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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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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