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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ingwenhudie

嘉宜房地产欺诈潜山市民 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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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标准是怎么计算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不得私自利用公摊面积盈利

公摊面积的主要作用是直接为小区业主的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一旦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虽然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由于实际需要,开发公司或物业公司想更改公摊面积的使用功能,可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商取得同意后实施。但是如果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同意,私自将小区公共部分出租或出售用来盈利,小区的业委会可在取得规划图纸、购房合同、违规使用照片等证据之后,向住建委物业办投诉,他们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劝改或处罚,最高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发表于 2012-5-7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败东方 发表于 2012-5-7 16:11
你不觉得好笑吗?把公摊面积除以套内面积是公摊的百分比?

孩子,你不懂,公摊系数的分子是公摊面积,分母是套内面积。好好学习,祝你进步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接着杠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啊?呵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齐,泰山移,人心散,事业瘫。大家记住这点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气不错啊,看样子大家都很关心嘉宜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公告》(2011第05号)内的抵押权登记,在办理抵押业务时,我们已经做了房屋抵押登记公告(2011第05号),其目的就是限制开发企业将抵押的房屋对外销售,另外,我们也将从产权登记及商品房预(销)售上加强监管。

                                         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这个是房产局的回复,大家看看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潜山的嘉宜楼盘是浙江人开发,于2005年以600万的价格购买下10亩地皮,一直未开发,到2009年才开始着手,规划时是商业用地,但开发商于2010年搞到了销售许可证,按照住宅销售,很多业主被欺骗购买了此处的住房,按照合同约定是2011年12月30日之前交房,最迟延迟120天,超过120天违约,很多业主等了很长时间,很多在此处购买的年轻业主等着新房装修结婚,一拖再拖,终于在2012年4月23日接到了交房通知,仔细算一下,恰好是114天,离120天还差6天,当业主们到现场准备收房时傻眼了,开发商提供不了综合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竣工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等,现场还在施工,消防管道还在装,户型设计不合理,电线悬挂空中等等,而且公摊面积高达40%。业主们拒绝交房,但开发商态度坚决,你爱收不收?业主们到潜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居然都是在推诿,房管局、住建局、信访中心等几个部门相互推诿,坐视不管,目前几百名业主和开发商还在僵持之中,至今为止,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站出来协调,希望各位朋友给评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2-5-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qingwenhudie 发表于 2012-5-7 21:35
人气不错啊,看样子大家都很关心嘉宜的事情

潜山怎么了,潜山房价比周边都高,嘉宜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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