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5229|回复: 37

75%的电表被加速 电信电力2年违收50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潜罒 于 2011-3-1 22:21 编辑

技监局抽查:75%的电表被加速 电信电力2年违收50亿


    发表于:2011-03-01 16:54:07
  • 作者:民富才国强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内容摘要: 《羊城晚报》爆出一条新闻,“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那么这高额的违法收入是如何获取的呢?
      国家明文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均属合格产品,因为技术原因造成计量器具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
      日常生活中,人们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一旦你和几家共用一块电表,你就会发现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会远远超过合理的表损。如果你找到有关部门欲问个究竟,有关人员就会信誓旦旦地告诉你:“你们当中有偷电的!”接下来,你经明察暗访确信你们中的确没有偷电者而再要问个为什么或提出把电表校对一下之类的要求后,那结果会令你更加疑惑和无奈: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依然如故,而且是越校误差越大。  
      针对人们极为关注的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力量对全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地多掏10%―28%的电费。
      国家明文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均属合格产品,因为技术原因造成计量器具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电表生产企业最终道出了实情:目前企业生产的电表大都是由电力公司统一购买后安装给用户的,一些电力公司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私下要求企业在生产电表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会以你的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企业为了经营和效益只好从命。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另一关键因素,长期以来,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在很多地方,总表的校验安装不仅均由电力部门负责,而且总表也是电力部门计量收费的依据,分表虽然可由用户自行购买合格产品,但分表的计量只能作为用户自己分摊电费的依据,这也就是用户买100元钱的电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钱的电量的关键所在,也是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为什么会大大超出正常范围的奥秘所在。




发表于 2011-3-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关键因素
发表于 2011-3-1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技监局是扒屁的啊,也不管事。:@
发表于 2011-3-1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此消息是否可靠?
倘真如此,是该呼吁大家维权了!!!
发表于 2011-3-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抗议,我家表也是越跑越快了!
发表于 2011-3-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呼吁大家集体维权!
发表于 2011-3-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集体维权,我家表也是越跑越快了
发表于 2011-3-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呼吁大家集体维权!
发表于 2011-3-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Q哥 于 2011-3-2 09:54 编辑

原来如此!:@
下次缴电费时一定得问问!
发表于 2011-3-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老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5-7 04:07 , Processed in 0.07555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