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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降半旗”,公众只能道路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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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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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若渔 评论作者)


10月3日,山西临汾市一家银行前本该升起的国旗降成了半旗。谁会想到,经过网友的拍照、发帖和转帖,几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情,竟在几天之内酵成了一个牵连甚广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了当地4名与此事相关的论坛负责人。然而,报案银行称,并没有人以此为由向他们索要财物。(《中国青年报》10月19日)

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人们往往只谴责暴行的残忍,而忽视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临汾市公安机关以莫名其妙的罪名,悍然刑拘当地4位论坛负责人,算不算是暴行姑且不论,但抓人时流露出的轻率和恣意,却是显而易见。

银行前的国旗半降,现已确定为偶然事件,“几名学生在附近玩耍时不小心把国旗降了下来”,与这4名网络论坛的负责人可以说毫无干系。报案银行亦已申明,并无人以此实施敲诈勒索。既如此,当地警方先以涉嫌敲诈勒索对这4人实施刑拘,显然属于罗织罪名,构陷无辜公民下狱,而后在事实真相已经非常明朗的情况下,警方却依然以虚矫罪名非法拘留这4名无辜公民,更属恃权横行,妄加迫害。

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这4名涉事的网络论坛负责人和管理员,被刑拘的主要原因恐怕不在于他们有没有“敲诈勒索”,而在于他们所负责的论坛传播了“国旗半降”这一网帖。以前我们遇到的多是“因言获罪”,而这次是“因照片获罪”,在当地警方眼里,照片虽不言,却也不足为外人道,更何况“国旗半降”兹事体大,虽属无心之失,但于国旗尊严有损,更殃及政府体面,岂能随意传播,遭受围观和奚落?!

“国旗半降”就这样由一个小概率的偶发事件,隆升为一个峻厉的重大事件。有理由相信,地方政府方面对警方施加了某种压力,不然,警方总不至于矫造罪名非法抓人。政府和警方的逻辑是:银行可以堂而皇之“降半旗”,但见者却不可以拍照,更不能传播,最好视而不见,道路以目。换言之,银行漫不经心的“降半旗”是可以宽宥的,不必追究其失察之责,而传播照片却是非法的,是乱民贼子的心怀叵测。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古老专横逻辑的现代变种,所展现出的侵略性着实令人大开眼界。

抓人,总是轻而易举。而此事的至为恶劣之处在于,当地警方竟然拙劣到为了抓人而捏造罪名的地步,他们已经不顾及基本的执法正义。值得一提的是,其实涉事的论坛在接到有关部门的删帖通知之后,立即就删除了相关网帖,论坛负责人并无半点的不服从,但即使如此,他们依然身陷囹圄。可怜他们自始至终都对有关方面保持着恭顺和配合的姿态,到最后却依然没有维护住基本的安全和自由。恭顺成了恭顺者的墓志铭,抓人成了抓人者的通行证。

本是一件“茶杯里的风波”,何至于衍变成“平地起风雷”的重大事件?到底是公民太缺乏政治敏感性了,还是政府和警方的神经过于敏感脆弱?不过,有一点或是确凿无疑的,即在不受约束的傲慢和骄横权力面前,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种“大事”和“小事”之间的边界,是飘忽不定和难以揣度的,你永远猜不透权力的红线在哪里,甚至连权力的掌控者也不知在哪里。轻率以及由此造成的粗鄙和野蛮,共同筑就了滥权者的不世权柄。

发表于 2010-10-20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古罪名莫须有,获罪只因拍半旗。

但愿这仅仅只是个很偶然的事件发生在某几个非常愚蠢的执法者的身上。
发表于 2010-10-2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顺成了恭顺者的墓志铭,抓人成了抓人者的通行证。
发表于 2010-10-21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如实反映实情,反而受罪
掌握公权的人可以胡作非为,
错了,还不想认错,借非道之托
发表于 2010-10-2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youren

楼主说得很有道理,如果大家都能象你这样想的话那就好了。
有礼、有节、有理、有证,不漫骂攻击。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种“大事”和“小事”之间的边界,是飘忽不定和难以揣度的,你永远猜不透权力的红线在哪里,甚至连权力的掌控者也不知在哪里。轻率以及由此造成的粗鄙和野蛮,共同筑就了滥权者的不世权柄。
发表于 2010-10-2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发表于 2010-10-26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害怕说什么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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