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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县一男子白天持枪置办“年货”,民警送其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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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9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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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楚123 于 2019-1-9 15:37 编辑

近日
望江县公安局太慈派出所民警
在开展“e网通”注册工作中
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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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6日17时许,望江县公安局太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清平村开展“e网通”注册工作时,看到一名男子扛着一根用布条包裹类似木棍的物品形色匆匆,看到民警迎面走来,拔腿就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围堵,最终在路边一农户家的仓库将男子控制。经现场检查盘问,该男子姓朱,所扛物品为一支火药枪,民警在其随身携带的包袱中发现火药、钢珠、引线等物品,经清点火药0.3千克,钢珠8300余粒,引线78根。

      据朱某交代:该火药枪和钢珠系父亲生前所留,有十几年历史,并称90年代时父亲和自己都有持枪证,93年后被取消,但是出于“兴趣”一直将枪支和钢珠保留了下来,火药是自己利用硝、磺、炭等自制而成,也是其父亲以前传承给他的手艺,最近将枪支拿出来主要是想提前置办野味“年货”。

      目前,朱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作者:金江华)

来源:望江之声
发表于 2019-1-9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抓是迟早的事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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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年货算是办好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管制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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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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