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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旅发委提醒您:秋高物燥,请注意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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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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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楚123 于 2018-10-11 15:53 编辑

1、坚持“三个一律”即: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各级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处理。

2、所有进入林区内的游客和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景区;

4、严禁在林区、景区内吸烟、野炊等;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景区;

6、当您乘车时,严禁向窗外扔烟头或火种。

7、不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8、如发现火险、火情、火灾,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8931280求助。

潜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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