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潜山县物价局将按法定程序召开潜山县城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
二、地点:潜山县潜阳国际饭店3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1、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2、建立出租车运价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及时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和乘客的影响,建立出租车运价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以我县车用天然气价格3.8元/立方米为基础价格,气价每增加0.4元/立方米,启动联动机制,即起步基价不变,基价里程后车公里租价上调0.10元;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每次不足0.4元或超出0.4元的余额部分,在下一次调整时可累加计算,以此类推。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下调时,车公里租价按此比例相应下调。
四、听证人:李玉书、聂志祥 (主持人)、桂辽兵、徐景明
五、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徐年友、何 涛、周 俊、李东球、林越冬、陈顺南、徐海燕、夏明芳
(2)经营者:王亚静、杨 春
(3)利益相关方:李葛泉、张正龙
(4)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王余应、周文明、汪小方、吕永生、葛永忠、李春玲、潘海云
特此公告。
附:《关于潜山县城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成本监审报告》
潜山县物价局
2018年5月3日
关于潜山县城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成本监审报告
潜价本监〔20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2018年3月7日至4月28日,县物价局对我县客运出租车运价的定价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现将监审情况及审核结论报告如下:
一、被监审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现有出租车公司两家,分别为潜山县天柱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云漫出租车有限公司,两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5月12日;住所为:潜山县梅城镇南岳路910号和1035号,法定代表人:杨春、王宇;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天柱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现有出租车114辆,截至成本监审期在营运出租车78辆,停运36辆,其中长期租赁74辆,短期租赁4辆、云漫出租车有限公司现有出租车160辆,截至成本监审期在营运出租车105辆,停运55辆,其中长期租赁101辆,短期租赁4辆。
两公司现执行收费标准为(2012年审批):起步价3元/2公里,每车次加1元燃油附加费;运价2元/公里;夜间21:00-5:00时起步价加1元;免费等候2分钟,超过2分钟每分钟收0.3元。
据两公司报告反映,因近年来成品油(天燃气)、营运车辆保险费及物价上涨,导致营运成本逐年攀升,而出租车收费执行标准又多年未予调整,目前两公司近百台车辆无人租赁,诸多因素造成公司连年亏损,车辆承包经营驾驶员强烈呼吁调价。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三)《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四)《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
(五)《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试行)》;
(六)《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八)出租车企业的相关成本资料。
三、成本监审的程序
(一)对被监审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决定受理;
(二)成立成本监审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步骤和日程,并通知被监审单位;
(三)实地监审。对监审项目实地监审,了解相关情况;
(四)审核、测算定价成本。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文件,根据局办公会讨论确定采用方法,对被监审单位各项成本数据进行审核、调整和测算,计算出定价成本;
(五)根据审核情况,征求被监审单位的意见;
(六)集体审议;
(七)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拟写并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核算分摊方法
出租汽车平均单车运营定价成本(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定价年总成本=车辆直接运营成本(年行车燃油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轮胎耗费及车辆相关费用等)+间接成本(车辆年承租金、驾驶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等)-收入(燃油补贴收入)=(52145+10770+10230+1310)+(30000+66032)-7726=162761元定价单位成本=定价年总成本÷年载客行驶里程数=162761÷52514=3.10元/公里
出租汽车平均单车运输成本审核情况说明:
1、年行车燃料费:据了解两公司车辆均为油汽混合动力汽车(汽油和天然气混用,均为后改装,分批次价格在4800-5800元不等,费用由出租汽车公司支付),车子起动和爬坡时用油,平路时用天燃气,油换气自动调节,气换油手动调节。按年均出车341天(每月2天维修保养),2017年92#汽油均价6.71元/升、天然气均价4.13元/升计算,核定平均行车燃料费52145元/年,核减3670元/年。
2、车辆保险费:出租车保险包括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责任险等按企业实际购买车辆保险的金额,据实核定平均车辆保险10770元/年。
3、日常修理费:实地调查走访汽车修理厂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了解日常修理的基本项目及费用相关情况,核定平均修理费10230元/年,核减1815元/年。
4、轮胎消耗费:按照没有更换6只轮胎计,核定平均轮胎消耗费1310元/年。
5、车辆相关费用:包括2次年检440元、钢瓶检测282元、营运证年检160元,因该费用由公司缴纳,所以核定值为0元/年,核减882元/年。
6、车辆年承租金:30000元/年,其中包括管理费4000元(办公及服务费,GPS 通讯、含流量费、通讯费、电召服务费)、车辆规费(年检、钢瓶检测、营运证年检)等。
7、每车人员费用:参照2017年统计局潜山县情公布的相关数据核算,按照每车驾驶员工作14.2小时/天,共1.775人,核定平均每车人员费用66032元/年(含社会保障费)。
8、收入:2017年油补财政局还未发放到公司,2016年油补为7726.00元/台车。车身、车顶广告为公益广告无收入。
9、年载客行驶公里数:以抽样司机代表(天柱山、云漫公司各5辆出租汽车)填报的数值为基础,按年均出车341天计,核定平均载客行驶公里数52514公里/年。
五、定价成本
经成本监审,潜山县天柱山和云漫出租车有限公司出租车营运定价单位成本3.10元/公里(核算表附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潜山县天柱山、云漫出租车有限公司所填报的车辆运营成本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潜山县物价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