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以下同志离岗创业期满未归,经所在学校研究决定予以解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石 磊,男,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野寨中学,2011年7月办理离岗创业,2014年7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2014年9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廖定明,男,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河镇初中,2015年9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章红梅,女,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河镇初中,2014年3月办理离岗创业,2017年3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 2017年4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许小锋,男,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职教中心,2014年8月办理离岗创业,2017年8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 2017年9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余逢君,男,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职教中心,2014年8月办理离岗创业,2017年8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 2017年9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柯 玉,男,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职教中心,2014年8月办理离岗创业,2017年8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 2017年9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陈礼斌,男,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黄柏镇中心学校,2014年4月办理离岗创业,2017年4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 2017年5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夏德娣,女,原工作单位为潜山县黄柏镇中心学校,2014年4月办理离岗创业,2017年4月离岗创业期满,一直未办理回校上班或者辞职手续。 2017年5月擅自离岗,拟予以解聘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
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所在学校及潜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事股联系电话:0556-8937867
特此公告
潜山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