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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这十类房屋或将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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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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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农村土地确权的影响,2017年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可以说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变化有很多,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房屋建设规范化了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

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2017年国家加大了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哪些农房可能将被回收呢?大家注意了


10类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
(1)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2)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3)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4)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5)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6)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7)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8)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9)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10)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总的来说,要明确一个概念:分清农村住房和农村宅基地的闲置。

农村宅基地只有农村户口才享有,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来,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农村宅基地,但是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上的,只要房子不倒,户主还是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的。因此,即使户口已经迁出且居住在城里的人,只要房屋没有拆除都不会被回收,就会一直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房屋拆除了,那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有了。

对于户口已经转成非农村户口的人们,建议有空回老家,一定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权属证明,就可以留着将来老时回来享受田园生活了。否则,等房子倒了,以后你想回农村都回不去了!
来源:农合论坛等


发表于 2017-11-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式立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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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户多宅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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