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落实《潜山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潜文明委字[2017]16号)精神,加快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喜事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县文明委对节俭办理红白喜事办理提出以下倡议:
一、礼金标准。提倡“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表达心意不以礼金多少作为衡量标准。倡议一礼一客,随礼礼金不超过200元;贫困户根据个人自愿,提倡不随礼。
二、待客时间。喜庆事宜实行当天待客;丧事控制在两天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天。
三、用餐标准。正席宴请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0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政府“十三条”、市“二十六条”、县“二十条”及县纪委相关规定),家庭自办每桌不超过300元,酒店办理农村不超过400元,城区不超过500元;酒水每瓶原则上控制在60元,每桌不超过两瓶;烟每盒原则上控制在15元,每桌不超过两盒。
四、婚丧活动。婚庆喜事不搭建彩拱门,迎亲车辆控制在6辆以内,倡议不举行婚礼仪式,确需举行,仪式从简,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老人过寿可安排直系亲属、亲戚团聚祝贺,但不向邻居及其他无关人员发送通知,请客操办。
操办丧事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道教仪式和糊纸扎等活动;严格控制送葬车辆,送遗体到殡仪馆火化车辆应在4辆以内。
五、公共秩序。举办各种活动时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挤占交通道路,危害公共安全;办理红白喜事(含乔迁新居)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重要景区景点、乡镇集镇区、国省道沿线等坚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钱等活动。党员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自律,示范引领。对挤占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钱等行为,县纪委、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六、小事不办。小孩满月,周岁,生日,升学,当兵,购车,乔迁,开业,楼房封顶等喜事好事,提倡不请客操办。亲人去世的七事、百日、周年等可以安排直系亲属参加纪念活动,倡议简办或不办,杜绝大操大办。
移风易俗个人承诺书
一、党员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遵守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坚持婚事新办、喜事廉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管好自己、带好亲属、影响他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做移风易俗的示范者。
二、反对攀比浪费。积极倡导节约文化,广泛宣传节约理念,在全县树立和形成文明节俭的消费理念和习惯,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使文明节俭生活成为社会时尚。
三、坚持厚养薄葬。提倡厚养薄葬,子女在老人生前要常回家看看,多关心老人的生活起居,让老人幸福度过晚年。老人去世时,丧事从简,文明治丧。
四、树立文明新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噪音扰民,争当文明潜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