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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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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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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山县黄泥镇付祠村村干置群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黄泥至界牌路(简称黄界路)旁村林场的林地私自卖土给某工程老板取土。
    取土区不但离路较近,且挖的陡峭,有4米多深原本不安全的解放闸桥(现改名为胜利桥)上坡处,不但路窄弯急,虽然以往也有车辆在下坡时,方向失控载入河中,但没有人员伤亡。如今,如果发生类似情况,不但生命不保后果也不堪想象,且这条路车辆较多,林地的枞树·枫树数十颗毁掉不说,试问付祠村的村干制造安全隐患,一旦事故发生责任谁负? psb (6).jpg psb (7).jpg psb (9).jpg psb (10).jpg psb (11).jpg psb (8).jpg
发表于 2015-3-3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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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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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06: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可以换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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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泥镇付祠村个别村干在没有经过林业审批,伙同他人将付祠村大林场100多棵枞树及枫树毁掉,私自卖土,严重损害付祠村村民的利益,还严重的危害了村民的生命安全!希望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事,觉不能姑息,以显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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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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