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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送“年货”——义务写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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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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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平 于 2015-2-11 15:02 编辑

    2015年2月11日(腊月二十三)上午,老城区广场呈现出浓浓的年味,红红的春联,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红。县文化馆、县书法培训中心的教师和学生,在此举行义务为城区百姓送“年货”——写春联。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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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2015年2月11日是腊月二十三不是腊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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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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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松柏之茂 于 2015-2-11 18:19 编辑

程和平主席现埸挥毫,老当益壮,为潜山人民惠赠了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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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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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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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松柏之茂 发表于 2015-2-11 15:54
程和平主席现埸挥毫,老当益壮,为潜山人民惠赠了祝福!

谢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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