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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树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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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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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树大屋位于潜山县黄铺镇金龙村金屋组。东抵金屋组11号农舍,两端为桂树组1号居民楼房。因在二处营造天井,并栽有两棵桂树,故把老屋称之为“桂花树大屋”。
    该建筑属金氏后裔所有。金姓是从山东曲阜迁到这里。寝堂(金氏神堂)上的扁额记载了桂花树大屋始建于清代康熙年间,已列出了20代辈份,现已传到10余代。
  该建筑坐北朝南,呈长方形,为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分四进院落式布局,门厅、天井、中厅、寝堂等设施基本齐全。二进厅堂上的10根衙署式大圆柱,其中有6根已改造成了方形,左右厢房,或改建成新旧混杂;或倒塌却荡然无存。不过在一进与二进处,都设有精美的塞口墙,迄今门楣上方用墨汁分别书写着“居仁由义”、“耕读传家”等字其释义非凡。 潜山历史悠久县内古建筑众多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点200多处,然我县每年只有3万元文物保护经费,简直是杯水车薪,就是撒糊焦面都捉襟见肘,特借此呼吁县政府加强文物保护的投入资金提高每年的文物保护经费,让历史遗存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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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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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保护文物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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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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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4缕的话值得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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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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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文化的人不知道怎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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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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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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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文化遗产,修复后继无人。像这样比较保存完好的历史遗产,是后继人享有的福气!需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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