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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潜山论坛

[站长发布] 论坛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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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潜山论坛,就算那天不做板主了,还是会关注潜山论坛的。祝愿这些改组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漆彩人生,感谢一切支持论坛发展的或希望论坛发展的网友。
发表于 2009-12-3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满腔热情是一时,想走得更远还是有个固体好点。网络本就自由,国家最近对网络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还是需要个责任主体担起法律责任。
瓶子 发表于 2009-12-3 12:01

支持
发表于 2009-12-3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不错   :handshake
发表于 2009-12-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说,想法做法都值得发扬,但最为重要的是和政府部门建好沟通桥梁,确实要把工作和老百姓的心声落到实处!我支持这样的做法!
发表于 2009-12-3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论坛:victory:
发表于 2009-12-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论坛,用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09-12-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板主都不愿意有人当,我来申请个为人民服务的板主当当可行?
发表于 2009-12-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慈善公益版让我做版主,那倒是愿意。其他版本人不感兴趣!
发表于 2009-12-4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可能是因为这个吧
以公司旗下网站名义来正式注册论坛,让论坛的经营与管理合法化,结束潜山论坛草根平台身份,使论坛的正常运行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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