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7632|回复: 49

[站长发布] 公告 潜山论坛超级群成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公告
潜山论坛500人超级群成立 群号:63113185   

加群时请输入您在潜山论坛里的注册名称

入群之后,请各位朋友及时修改群名片为论坛里的名称,谢谢合作!





为使在线使用QQ的群员有一个更加文明、团结、和谐的聊天交流环境,维护每一位群员的合理权利,特制定如下QQ群管理制度。

第一条 QQ群宗旨。QQ群是一个网友的交流平台,其宗旨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空间。

第二条 群内会员权利及义务。
   1、文明聊天、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尊重网上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参与本群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本规定条款;
   3、服从并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群主或管理团队提出申诉;
   4、聊天敏感内容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关键词,用通假字,符号代替;(DDDS除外)
   5、聊天内容包含私密信息或别人不便加入讨论的,可以在群外私聊;不想参与群内讨论时可以暂时屏蔽群消息。

第三条 群主、管理的权利及义务。
    1、管理员在群里是群核心力量,为增强网友凝聚力发挥作用,以交友、交流为宗旨,五湖四海,广纳贤良,以此扩大本群影响力和知名度;
    2、以身作则,率先遵守QQ群的各项规定;
    3、群内如有损害本群的语言和关于政治的话题出现,及做广告宣传的、发黄色信息的、刷屏的,第一次警告当事人,第二次踢出群。重复加群的提醒一次,二次请出。
    4、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管理权力,接受群员的监督。积极回答新人所提出的与本群相关的问题,耐心解答群员的疑问;积极调节群内所发生的问题(如发生口角事件),不听调解者、继续吵骂者踢出本群。
    5、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服从群的统一管理。调解群员之间的矛盾时,慎用权力,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潜山论坛管理委员会成员通报。
    6、管理员在通过新加成员验证前请仔细审核资料,如是外地网友请尽量劝加其所在的本地群,但注意态度言辞,保持本群形象。
    7、收集群内群员对群管理员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与管理团队商议解决;如遇不能解决的事情,请直接与潜山论坛管理委员会联系。

第四条 群管理规定。
   1、本群内人员要以礼相待,不得言语恶意攻击其他成员;
   2、被批准入群后,必须使用自己在潜山论坛的ID,并修改自己的群名片;修改方法:在“群设置”里面选择“修改自己的群名片”即可;禁止使用重名。
   3、不得对群内其他成员聊天造成干扰(具体包括恶意刷屏、挑衅滋事、不断发广告);
   4、不得发任何有关政治、国家领导人等敏感的语言;
     5、严禁在群里发布黄色图片、信息、链接;一经发现头次警告,再有发生,踢出该群。
     6、严禁在群共享内上传病毒以及作弊器等一系列危害其他群员的文件;
     7、管理员有权在必要时对恶意挑衅管理人员权限的人员进行处理;
   8、为了以后更多新人加入本群,禁止群员重复加入。一人一号制,一经发现,踢。
     9、因本群的人数有限,希望各位成员一个月内至少在群里有所发言,为了群保持活力,每个月对长期潜水者进行清理。
     10、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群管理,群员与管理实行双向监督,也请管理尽责做好协调工作,把握尺度。
     11、本管理制度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潜山论坛超级群是您的家也是我的家,是潜山人共同的家园,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发表于 2009-10-2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加!!!!!!!!!!!
发表于 2009-10-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潜山论坛”的所有群都合并为一个大群,这样既整合了资源又方便管理!
发表于 2009-10-25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给楼上这位同志了一个新人进步奖和灌水天才奖
发表于 2009-10-2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我。七七!XXXXXXXXXXXXX
发表于 2009-10-25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
以后肯定超火
发表于 2009-10-2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了。怎么不反应
发表于 2009-10-2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了。怎么不反应
紫竹楼农家乐 发表于 2009-10-25 22:26

嗯,是这样
发表于 2009-10-2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历史时刻 请大家牢记这一秒
发表于 2009-10-26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申请加入了。呵呵,正写着,有信息说通过了!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4-29 23:17 , Processed in 0.076234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