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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启发案,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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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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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馨拍客 于 2015-9-29 09:41 编辑

各位潜山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老乡们,你们好。我是一个从潜山出来的学生,现在在上海读大学。作为一个潜山走出来的人,我一直都为自己是潜山人感到骄傲。但是,各位长辈,能不能细心听听晚辈一句建议,可能讲的不对,也希望能引起各位思考一下。
杨启发案我一直都在潜山论坛上潜水关注。前一段时间大家都在义愤填膺地抱怨杨启发可能有后台,使得法院的审判过程很困难,害怕坏人得不到惩罚。但是当法院宣判杨启发18年之后,大家不仅不为坏人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高兴反而在抱怨法院的判刑轻了,仿佛不判个死刑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让坏人得到惩罚。甚至还有人发布签名帖让大家为支持杨启发死刑而签名。果然,将近10页的评论都是义愤填膺,大义凛然的该杀,必须枪毙,此人不杀,天理难容之类的语言。还有人搬出很久以前茶庄的一名老师因类似的事件,在水吼职中开的公审大会,在瘦牛岭边的河滩上处以死刑的事件来要求举办公审大会由人民公审判杨启发死刑。简直是愚蠢至极,让人笑掉大牙。
首先,杨启发是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揪起了众人的心,也引下了众人的泪,更激起了众人的怒。如果换做是我的家人我也想杀他,不但如此,我还想亲手去杀了他。这样想无可厚非。但是,我们,我指的是是我们,我们这些看客,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要求法院判他死刑?甚至举办人民公审判杨启发死刑,现在是什么社会?你以为还是文革那种没有法制,愚昧的年代吗?当我们看到李天一等等特权阶级坏事做尽却总有办法脱身而质问法律到底姓什么时?可现在,你又在给“法律”下指示。我写这么多并不是为杨启发翻案,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我只是想提醒各位包括我在内的看客,法治社会需要的是完善的健全的并且严格被执行的法律,不是每个人都能按自己的想法去支配法律,那样只能显得愚蠢,尽管你是出于好心。
所以你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除了受害人,这些事里或事外的的人都是拧巴的,干的都不是自己该干的那摊事,物尽其用,人尽其责,明白吗?如果事都不是人事,话不是人话,那咱的心,也不是人心了。最后还是要感谢各位,你们关心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点是好的,只是你们干了不是你们该干的事。
1.我理解大家嫉恶如仇的好心
2.我发现

我们看的角度不同 产生误会我是以一个学生 单纯滴为了拖动法制观念 杨案也应该按照法律程序 即便是想引起高层注意案件不公也可以换个更好的方式 而大家看出了杨案在审判过程中有不公平的现象 杨案情节恶劣 18年有点轻
3.有人说我是杨的家人我笑了 只能说明他是带着情绪看我的帖子
4.很多人给我提了很多意见 很是感谢 这个帖子我不会回了 各位如果不喜欢 可以无视 但不要说一些没营养的话  最后 向受害人及其家庭道歉 我的话或多或少对他们带来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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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望断天涯 于 2013-6-29 23:32 编辑

废话,你将来若生个女儿,被人家这般糟蹋,设身处地想下是什么滋味,普通农民属弱势群体,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更加大于法律,弱势群体永远是可以任意被践踏的群体。
李天一案恰恰证明了权势地位大于一党专政之法律。
这个人判死刑不鼓动,毕竟是条命,判个无期徒刑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民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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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这里拧巴干吗?你明白自己在干吗了?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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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此人罪不至死,我看像韩国那样刑期外加药物阉割。必须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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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网友要求判杨老湿死刑并不是说一定要置之于死地,而是对法律判决不公、罪行令人发指的愤怒。中国人的性格心理和表达方式就是这样,并非总是表里一致,醉翁之意不在酒。

第二,洗地之前先把文字排版好再发帖,这样才够敬业;也不要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套近乎了,自我感觉自己是小王子吗?

第三,一口一个文革暴民、愚蠢至极,难道你一个未曾涉世的人就是圣人,举世皆醉你独醒?你的素质修养和知识阅历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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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说的,你就该读输,不该在这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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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区别人民,网民,P民,我是最后滴!
这杨哥要不是网民,怕现在还在快活着哩!
网民能左右法院?那是不是该换“潜山网民法院”牌子?
这杨短命鬼的,伤天害理,网民怎么说,那是网民自由,法院怎么判,那是法院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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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只能说你真的很年轻,不但年龄年轻,你的思想更不成熟!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是个学生,不多批评你了,但你真的需要经历生活!一句话,你没有任何资格说上面这些话!借你的话:做好你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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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伙子,好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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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觉得楼主说的话不乏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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