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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两高中生偷钱被爆打致死!(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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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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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anghan0406 于 2009-6-26 16:41 编辑

事情发生如下:
  
  4月24日晚9点15分左右,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一茶叶店门口)发生一起群殴致死命案,两高中生偷钱现场被民众当场抓获,遭部分民众群殴致死,现场“民愤激昂”,四周群众围观,用手机照相摄像者不计其数,部分群众捡起地上石头及砖块砸两小偷四肢及头部,场面相当残暴。    

  我看了这些照片心里很不舒服,这仅仅只是两个高中生啊!你们也许可以说同情的人是因为没被偷过钱,那我可以告诉你,我到目前为止被偷的钱包至少有五六个,现金六七千了。。
  
  我是做销售的,我经常被小偷光顾,也很痛恨只拿钱不干人事的衙门和衙役,但是我尊重法律。法律是一种民主,是大家定出来的,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所定出来的。我们不是原始社会,摩西十诫里面规定偷情的人大家可以用石头把他砸死,规定可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意既杀人偿命,执行的虽然简单粗放好歹有个准则。现在一群人一拥而上把人打死,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依据的是什么法律。竟然还有人叫好,还在叫活该,我感到一阵寒意。
  
  民主是什么,自由什么?这些都是相对的,在一个规则之下的,如果有一天某些人可以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断就能对人生杀予夺的话,我想问问,这和纳粹有什么区别。没有人会无理由的杀人,除了为财杀人,为情杀人,为仇杀人之外,以上的杀人都不可怕,因为杀人者知道自己是错的。可怕的是疯子,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去杀人。再想一想那一晚围欧的人群,那狂热的眼神,那是多么疯狂的一群人啊,那是多么可怜的一群人啊。
  
  我想起一件事来,曾经我骑自行车过马路,因为停在路边的公交遮挡了视线,我的前轮出来的时候和一辆飞快行驶的电瓶车撞了。我和骑车的中年妇女都没倒,只是我的前轮被撞成了麻花状,中年妇女一见就先声夺人的说我怎样怎样,很大声很夸张的样子。其间我一句都没说什么,我想了一下是我穿出来不对,就让她不要再说了,我说我又没要你赔,她一听马上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她说这个人一定是在社会上很弱很底层,我想了一下,说的真对。因为自己拥有的太少,所以对待别人不再有宽容的心,变的很残忍,那天晚上玉山的人群无疑如此了。




由于视频过于残暴,怕被和谐,故未能上传,请三思后再进入查看视频>>http://bbs.168028.com/viewthread.php?tid=2056&extra=?tgr=frp
发表于 2009-6-2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乎乎
发表于 2009-6-2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拒绝暴力!
有事好好说!
发表于 2009-6-26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的不如小偷,小偷还是在暗处,更有可能是一时糊涂,或则是没有办法的一次。可这打人的多有理,你脑中还有法律不?还有一丝丝的人情不?三思!!
发表于 2009-6-26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唤以人为本!



来自手机
发表于 2009-6-26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血腥太残暴了。
发表于 2009-6-3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能那样啊~残忍
发表于 2009-6-3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知的人
发表于 2009-6-3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他也就是一个地痞。
发表于 2009-6-3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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