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280|回复: 12

宿松一男子持毒弩盗狗误伤自己中毒身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宿松县两男子持毒弩,骑摩托车外出盗狗,没想到其中一男子在发射毒弩时误伤自己,致使自己某中毒死亡。
30岁的曹某是宿松县孚玉镇人。5月22日凌晨,曹某与同镇男子桂某骑摩托车携带弓弩外出盗猎家犬。没想到曹某发射毒针时不慎误伤自己,后在破凉镇梅墩街上死亡。
记者24日获悉,经法医鉴定,曹某系毒针毒性发作身亡。目前宿松警方正对曹某的同伙桂某展开调查。
新安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六乔
发表于 2012-5-2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一句俗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发表于 2012-5-2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是碰到了狗仙吧?呵呵
发表于 2012-5-24 0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当时喝水就没事了!毒药是麻痹神经类,不喝水三十秒彻底死翘。
发表于 2012-5-2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药狗的行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有按《刑法》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的先例。

按照“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刑的话,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2-5-2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不是补报 时辰未到啊~~  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  不能杀生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2-5-2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痛恨这种人,狗也是一条生命啊 ,这就是报应。
发表于 2012-5-2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得好,活该
发表于 2012-5-2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碰到黑仙白仙了!!!
发表于 2012-5-2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行不义必自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5-18 08:11 , Processed in 0.078316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