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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宜房地产欺诈潜山市民 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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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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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ingwenhudie 于 2012-4-28 21:21 编辑

                   “谁”偷走了我的房屋面积   
  潜山县嘉宜时代广场楼盘公摊面积大且无任何合法手续进行交房遭质疑
  原潜山县招待所(现嘉宜一期)占地约10亩,县里暗箱操作约600万卖给了浙江人开发,而同期县里有块地皮在梅中附近,区位优势没有嘉宜的好,却要1000万,面积才5亩,只有嘉宜的一半,而浙江人将地皮拿下来后五年内居然没有动工,迫于外界压力,于2009年才开始动工,当时该项目申报为商业性质用地,开发商却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欺诈购买者,于2010年开始进行大幅度的预售,预售时承诺该房产为普通住宅,公摊面积为15%左右,最高不会超过20%,并在合同中和购房者约定2011年12月31日交房,超过120天可以退房,而2012年4月23日开发商通知购买者交房,恰好时间在114天,没有达到120天,当广大购房者兴冲冲的准备交房时却发现以下几点问题:1.提供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2.提供不了《住宅质量保证书》,3.提供不了《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4.提供不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唯一一点能提供的是《实测面积登记表》,当记者带着疑问咨询潜山县房管局测绘大队时发现,该局的确已经对嘉宜时代广场的房屋做过测绘,但是具体正式报告还没有出来,也没有给开发商,也就是说该开发商唯一能提供的材料还是假的,记者采访发现,业主们没有一人进行顺利交房,嘉宜公司当时承诺的都没有兑现,如误差在3%以内按照实际价格多退少补,3%以上由开发商负责,业主王先生在交房时实际测量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7.27平方米,面积误差率为6.8%,按照合同规定面积误差率大于3%的部分是由开发商自行承担的,嘉宜公司却要求购房者交钱,自行承担,不然不交房,更令业主们不平衡的是当初承诺的公摊面积为15%左右,最高不超过20%,交房时居然达到了38%,甚至有的业主的公摊面积达到了40%,当记者随着业主们到了现场一看,公共走廊没有吊顶,管道密布,照明灯随意悬挂,且层高在2米左右,走廊宽度在1.6米左右,空间狭窄,拥挤,且通风性差、采光度也差。现场的业主们直摇头,纷纷要求开发商给个说法,当记者带着疑问寻找负责人时,下面售楼部的小女孩回答是不在。开发商未给业主们任何答复,直到记者发稿时,没有一户业主收房。
同时也希望嘉宜开发商能够站出来给潜山的业主们一个说法,潜山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给潜山的老百姓们一个说法!
备注:当业主们到相关部门如房管局、住建局、信访中心请求政府出面协调时,政府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含糊的答复,只让业主们自己找法律部门去解决此事。

附件:   控诉潜山嘉宜时代广场开发公司(嘉宜公司)
尊敬的潜山县人民政府、房管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我们是“安徽嘉宜置业公司”在位于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地段开发的“嘉宜时代广场”的业主,我们与该公司于2012年10月前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限期为2011年12月30日之前,本合同未注明套内面积,也未标明公摊面积,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逾期不超过120天,逾期在120天之内,出卖人按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如逾期超过120天,买受人有权退房且享受累计已付款的1%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的享受万分之二的违约补偿,在2011年12月30日前嘉宜没有顺利交房,在2012年4月23日突然通知交房,当我们去现场收房时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公摊面积高达38%左右,90平方的房子,十几万就给了公摊。当时承诺是不超过20%,在15%左右。交房时突然改变了约定。
2.提供不出以下几个相关交房必备手续:《面积实测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报告》等。
3.合同约定实际交房面积误差在3%以内多退少补,在误差在6.8%居然要求业主买单,按照合同时开发商自行承担。不交钱不予交房。
4.该房子所有的公共区域、走廊通道未吊顶,照明线随意悬挂、管道密布、布局不规范,给业主们的答复是就这样了。这就是标准。
5.空间狭窄,走廊宽度在1.6米左右,黑乎乎的走廊,户和户之间大门设计不规范,容易发生碰撞事件。
6.厨房才2个平方,油烟机没有地方安装,采光不符合住房标准,部分装修设备丢弃在现场。
7.签订购房合同后,嘉宜公司私下修改了处图纸,没有按照原来的规划进行施工,造成交房时和原来不一样。
8.4月27日嘉宜公司施工队还在现场安装消防管道,现场很混乱。
综合以上:试问截止4月30日,嘉宜公司怎么能达到交房的标准呢?这样的房子老百姓住的安心吗?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挣的钱就为了一套房子最后还是这样的结果,试问嘉宜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有很多业主等着新房结婚,从去年拖到现在,到最后这样的房子怎么能让人居住呢?
我们全体业主在此联合签名抗议,拒绝收房,请潜山县相关部门关注此事,为老百姓们讨个公道!
                                                               嘉宜时代广场全体业主
                                                                   2012年4月27日


补充内容 (2012-5-28 20:29):
新华社5月26日电(记者:王华)近日有网友在本社论坛中发帖称,安庆潜山嘉宜时代广场开发商忽悠业主,房子还未建好,连配套设施都没有,就交房让住户装修入住,且公摊面积高达38.7%,属于欺诈业主的行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嘉宜时代广场开发商徐性永董事长称该楼盘已经具备交房条件,有关部门也向其发放了验收合格证,但记者要求其出示时,未曾提供出来,随后记者采访了潜山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均称嘉宜的楼盘未进行任何验收更谈不上发放验收合格证了。

          开发商未满交房条件强行交房
  网友“天柱浪子”在本社热点论坛中发表名为《潜山嘉宜时代广场欺诈老百姓  数千万被骗无处伸冤》的网帖称,嘉宜时代广场的房子原定是2011年12月30日交房,延迟到了至今仍未满足交房条件,不能出具所有的交房证明,现场在施工的情况下通知买房者强行交房,且私自修改了设计图纸,业主所购的房型和原规划的不一致,很多地方进行了修改,且公摊面积高达38.7%,同时对于房屋延迟近半年的行为,却无耻不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随后记者与发帖网友王先生取得了联系,据其介绍,因看中嘉宜的区位优势,他和其他业主于2010年10月份前后购买了潜山嘉宜纺织科技创业园的嘉宜时代广场的房屋。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房屋于2011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谁知到了约定的交房日,兴致勃勃地到来到嘉宜准备收房的王先生傻了眼:“当时路面布满红泥,房屋周围该有的绿化、空中花园都没见着,就连厕所里的排污管道都没安装好。”
  见此情景,王先生只好和开发商联系,被告知交房被延迟到了2012年4月30日。“没想到我4月30号再去时,还是这种场景,丝毫没有改善。”于是,王先生找到了嘉宜时代广场售楼处工作人员。被告知,房屋早在4月23日就可交付使用。并说可以把房屋钥匙给王先生,让其装修并入住。但是王先生认为房子该有的设施都未齐全,根本达不到住房要求:“这样的房子怎么能住人?为何该楼盘公摊面积高达38.7%?在购买时没有告知,合同中不注明,公摊面积的具体详细,分摊的依据在哪?为何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合法文件?为何现有的户型及设计和原设计图纸不一样?为何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条文》执行?为何在4月23日通知交房?齐全合法的交房手续在哪里?为何所有公共区域走廊通道未呆顶,照明灯随意挂?为何现场还在施工?
   业主指开发商有意欺骗
  在王先生向有关方面反映嘉宜时代广场的上述问题后,嘉宜开发商本身承认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存在不规范,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标准去设计和施工,也不否认在购房合同中存在欺诈,但是在潜山房地产开发都存在类似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
  王先生说,4月30日,嘉宜在通知业主们收房时,现场还在施工并且现场没有任何监理公司在监理,建筑公司也没有任何人在现场,一家无任何资质的小型装修公司在主体承重大梁上违规施工打孔造成大梁内部结构破坏,混凝土钢筋已经脱落,所有的业主们有了疑问:这样的房屋质量能有保障吗?
  嘉宜楼盘的另一名购房者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认为,开发商是在欺骗购房者。他在10月份和月嘉宜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1年12月30日,到了2012年5月10日,开发商通知他去取交房通知,在见到开发商有关人员后,他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出示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但对方未提供出任何证件,只是说证件不在他们手上,已经办理好了,他当即表示拒绝收房。随后,他又多次要求开发商出具政府部门发放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但对方一直没有提供。并且他和其它数十位业主咨询了相关主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嘉宜没有通过任何验收,没有发放验收合格证,由此他认为,开发商就是在欺骗购房者。而且为了应对购房者发觉受骗后的交涉,开发商一方面在合同中约定不同的交房时间,另一方面约定延迟交房只赔付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以减轻违约责任:“相对于他们赚取的高额利润而言,这点违约金只是九牛一毛。”
      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合格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即业主)交付房屋时须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审查通过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件。房屋交付使用还必须具备土建、消防、环保、规划、防雷等验收合格证。如合同规定交房时间到期,而不具备这些证件,房屋无法交付使用,就属违约。
   5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潜山县委旁边的嘉宜楼盘。在该楼盘售楼处,一自称负责人的常姓男子对记者说,目前楼盘房屋已经达到交房条件,至于合格证件不是很重要,部分客户都已经收房并装修入住。对于为什么公摊面积高达38.7%,常姓男子解释是按照标准执行的。
  随后,常姓男子带着记者查看了王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但记者在该楼盘发现,真正装修入住的业主寥寥无几。
  在采访中,常姓男子同样对记者表示,嘉宜楼盘已经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验收合格证,但由于保管资料的人员外出无法向记者提供。并承诺尽快向记者提供,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嘉宜开发商仍未向记者提供上述证件。
发表于 2012-4-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不会置若罔闻吧?
发表于 2012-4-2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除了被宰割还能咋的? 1334724126847_4.jpg
发表于 2012-4-2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摊面积达38%?闻未所闻,是否属实,请楼主补充相关证据。
发表于 2012-4-25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4-2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常常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2-4-2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2-4-2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常常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2-4-2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颜
发表于 2012-4-25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关重大,望提供充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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