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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请看好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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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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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请看好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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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可以不翼而飞!多则上亿,少则百万的巨额存款从银行账户中无故消失,风险极低的银行存款缘何成为不碰自破的气球?如今,为4.3亿户家庭敲响存款警钟的居然是银行自己。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全都榜上有名。
  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存款是国民主要的资产形式。然而,公认十分安全的银行存款却屡遭“异动”:杭州42位银行储户的9505万元存款不知所踪;泸州老窖等知名企业存款频现“异常”,三个月内两次“丢存款”合计5亿元;私人账户80亿元巨款来去自如,追问过后银行仅回应一句“搞错了”……
  面对愈加频现的存款“异动”,银行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央行在《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正因如此,多数商业银行往往“钻空子”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更有甚者称冒领人提供的储户姓名、开户时间等个人信息是因储户泄露所致,责任在储户而非银行。初听确实在理,细想过后不禁发问:银行,储户的信息你不是也知道吗?存款屡屡失踪,国家法规岂不成一纸空文?
  存款丢的“容易”,回的“艰难”。近年来,存款丢失案件愈加频繁,“回头钱儿”却寥寥无几,推诿、扯皮早已斯通见惯。部分商业银行甚至要求储户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不禁再问,价格不菲的银行安保系统难道不该保护储户的权益、为储户服务?
  归根结底,钱终究是在银行丢的。无论银行如何推诿、解释、避责都无法自圆其说。自储户选择银行的那一刻起,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作为资金的托管方必须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转变传统观念。过去的一年中,互联网金融和新兴资产管理公司都在分食传统银行储蓄业务,面临日益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储蓄之根虽固却绝非不可撼动。
  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避责推诿只会使银行再次承压,只有切实完善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等系列措施,才能真正斩断“存款异动”之因,筑固银行信誉之魂。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绝不能让储户存款白丢,不然丢的可不只是存款,更是人心。倘若银行依旧固步自封、骄横自傲,就真要应了马云的那句话“银行不改变,我来帮你改变”。(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绪尧)
发表于 2015-1-2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觉得最保险的储蓄,会让人惴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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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云的那句话“银行不改变,我来帮你改变”。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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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124万存款蒸发,储户反成诈骗犯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诈骗罪获刑4年。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离奇案件,储户出狱4年后终获无罪判决,目前正与农行协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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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3.71-0.03-0.80%偿。

  1月14日,重庆法制在线发布了一篇题为《刚性监督又进了一大步》的重庆市人大2014年监督工作回眸文章,提及上一年度处理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且经审查确有问题的12件信访申诉案,督促法院启动审判监督机制,使得张净诈骗案等案件得到了纠正。

  那么,这个张净诈骗案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案件,为何能排在纠正案件的首位呢?大概因为张净是全中国第一个坐牢的银行储户。

  张净,1943年出生,四川成都温江人,重庆最老牌的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全国劳模,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人大代表,退休后创办了一家塑钢管道公司。2001年初,在其公司任副总经理的黄志忠找到张净,称朋友开厂,需资金帮忙,可付给高息。张净考虑到私人借贷后资金的安全性,并未同意。后黄称对方有银行的朋友,可通过存折抵押贷款,存一贷三,只需要张净把钱存到这家银行,就可帮助朋友获得三倍的贷款。

  张净事后获知,是重庆梁平县人陈天明想开一个啤酒瓶厂,但缺乏资金,就找到从事民间融资的雷锐(四川绵阳人)。雷锐通过另一民间融资人宁凤山认识了黄志忠,并从黄处得知张净手中有资金。

  在高额利息的诱导下,张净同意将多年的工资、奖金和分红收入等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但为安全起见,他要求银行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对于资金如何使用,他不予过问。对方同意由银行出具承诺书。

  2001年5月25日,张净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当天,他得到了对方按30%年息给付的11.4万元利息,以及盖有“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

  之后的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陈登贵的名义到梁平继续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

  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净便持存折和承诺书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并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支付。

  原来,向张净引资的陈天明、雷锐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振贵。他们向蓝振贵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的好处费。蓝表示同意。张净的38万元到账后,蓝振贵就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

  张净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而引资一方的雷锐等也表示无力支付。2005年6月,张净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

  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方面明确告知其存款被职工蓝振贵划转或取走,银行对此并不知情;且张净手中的承诺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储户出具这样的承诺书。

  张净坚持认为:“钱是存在银行的,无论如何银行应该赔偿。”在法庭主持下,张净与农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张在收回38万存款本金后,放弃利息并撤诉。

  农行通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向蓝振贵、陈天明、雷锐等人追回了38万元,付给了张净。

  银行职员办卡取走全部存款

  以张净妻子陈登贵名义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的两笔共71.92万元存款也同样被划走。2006年3月,陈登贵委托小女儿张爱莲为代理人,向农行追讨存款。

  诉讼过程中,农行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梁平县法院裁定民事诉讼中止审理。

  2006年9月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的公司办公室,63岁的张净被不请而来的4名梁平警员戴上手铐抓走,送往梁平县看守所关押。次日,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

  走进看守所,张净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强奸犯、小偷、吸毒的……监室里多的时候要住20来人,睡觉时只能侧卧,一个挨着一个,胸抵着背,不时为争抢位子发生打架。没阳光、没自由、一切行动受限,这是他眼中的地牢式生活。最难受的是没法洗澡。监室里没有热水,只能去外面提,每次只能提一点,还要靠争,他这样的老人很难争到。“年轻人可以洗冷水澡,我受不了,一洗就会生病。”张净说,自己进去以后,近半年没有洗澡。

  最让他难受的还是一次接一次的提审。公安先后提审他十七八次,让他交待如何串通转走存款,诈骗银行。“检察官也一样,都是给我洗脑,要我认罪。可是,我何罪之有?”张净坚持不认罪。

  张净在10监室还意外捡到一张“串供”纸条,是关押在11监室的蓝振贵写给9监室雷锐的,约定在法庭上一起指认是张净告诉了他们密码。

  储户起诉银行身陷囹圄

  偷钱者出狱了储户还在坐牢

  2007年10月,梁平县法院判决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泄露给蓝振贵,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案的蓝振贵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陈天明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储户的刑期最长。

  张净不服有罪认定,提起上诉。2008年4月,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案件审理中,张净的辩护律师黎耘等提出了“储户与农行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诈骗”、“认定张净犯有诈骗罪的证据(告诉了蓝振贵存折密码)自相矛盾,无法查实”、“妻子起诉银行,跟丈夫无关”等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

  张净随后被送往重庆三合监狱服刑。“不复清白死不瞑目”成了他的信念。他在狱中多次提出申诉。张净的家人也都不相信这是犯罪,其小女张爱莲甚至终结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机电产品生意,一心为父亲跑官司。

  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出狱。以前身体指标一切正常的他在监牢中患上了高血压、糖尿病,行走不便。他却不顾这些,立刻又走上了翻案的路途。他去梁平县法院,要求看庭审上没有露面的两张密码挂失和两张借记卡申请表。被法院拒绝以后,他又找来律师去调阅。法院仍然找茬,只许看、抄,不许复印。

  不久后,张净去到北京,向最高法求援。“这些单据都是别人冒我和妻子的名填写的。既然我向他人透露了密码,别人还用向银行挂失密码吗?”张净说,只要鉴定这4张关键性证据,就足以推翻一、二审认定的事实,“我透露了密码就不会有它们;有它们就证明我没透露密码给别人。”

  最高法接待人员认为这个证据非常重要,但张净的手抄件不说明任何问题,让他回去请重庆市检察院提供原件。

  曾是重庆市人大代表的张净回到重庆,先后找到市检察院和市人大内司委协调,都没起作用:梁平县农行根本不提供,梁平县法院也不配合。

  张净再去北京,讲了这些情况,“最高法的人听了很生气”。他还在回来的路上,梁平县法院打来电话联系,并来到他家,要他承诺不要去北京上访了。

  “我可以写承诺书,不过有条件,就是你们必须给我提供那4张单据。”面对张净提出的条件,梁平县法院考虑再三,最后同意了。

  从2012年2月到8月,梁平县农行分4次提供了4张单据,张净又花1万多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这些单据没有一张是张净和其妻签名的。

  重庆高法提审,宣告储户无罪

  即便是拿到铁证,张净也费了很多周折,才促使重庆高院于2013年10月提审此案。2014年12月,重庆高院以“(2014)渝高法刑提字0001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裁决了该案。该院认定,张净主观上是为了追回自己存入银行的本金而不是为了占有银行的财物,原判决认定张净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证据不足;原裁判认定张净主动透露密码的事实,其证据相互矛盾,不能证实。该院终审宣判张净无罪。

  张净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清白。他说,这是他人生中遭遇的最大打击。而且,他的伸冤之路到现在才走了一半。因为他家14年前的存款还在农行,没有返还;高院的判决下达一个多月了,他连一个道歉都还没有收到……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高一飞对这起“储户获刑”案件保持了持续地关注。

  高一飞称,张净案能否成立,两个最关键之处在于“有无证据证实张净泄露密码和与他人串通”和“张净有没有配合的动机”。“从证据上看,张净夫妇均是农行的普通储户,他们的财产权利受到了他人侵害,是受害者,并非蓝振贵等人的同案犯,结果这个受害者还被判入狱,非常荒唐。”他表示,张净要投入自己的100多万元现金,用并不隐密的诉讼手段,来诈骗银行的国有财产,风险巨大,且能够得逞的可能性非常小,违背了常理。

  “张净案中,一、二审法官是如此轻率。”高一飞表示,审判冒着巨大的定性风险,证据也存在如此多的问题,缺乏内在联系,却用于“帮助”银行打击储户,这直接导致了无法定罪的储户成为了罪犯。

  高一飞认为,重庆高院的改判是适当的;张净作为受害人理应得到国家的安抚和赔偿;张净与银行的存款合同是无效的,其存款农行理应返还。他认为,农行聪明的做法是现在就与张净谈返还存款一事,而不是等到张净再来告它。

  张净夫妇均是农行的普通储户,他们的财产权利受到了他人侵害,是受害者,并非蓝振贵等人的同案犯,结果这个受害者还被判入狱,非常荒唐。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高一飞

http://business.sohu.com/20150126/n4080661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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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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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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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钱启噶弃葛身上张着,就不怕被黑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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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云的那句话“银行不改变,我来帮你改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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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在潜山政府网“市民问政”看到的
县信访局信箱  

标    题:银行可有部门监管


提交日期:2015-1-27 15:22:43

内    容:尊敬的领导们:我是本县一名普通百姓,在去年的时候我被别人冒名并且伪造工作单位信息,在县工商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经安庆大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案后获悉,办卡人已抓获,银行内部办理人员却至今逍遥法外,主要是县工商银行两个办卡部经理潘磊和徐汪松与犯罪份子内外勾结,致使我和其他许多无辜人员现在背负巨债,且个人信息被列为黑名单,居多事情给我和其他人造成巨大影响,我经过多次去大观公安局报案和投诉,始终无果,而且现在任然没有部门接受我的诉求,请问县领导,银行就没有监管吗?现在到处都在查处腐败,难道银行内部就别有天地?我所说的都是事实,且有多人与我是同一状况都是一人所办,都是县工商银行内部办理的。希望上级领导能接受我的诉求,查处不法份子还我这些百姓清白,解救我这些百姓的苦难。如若不能受理我会继续向上反映,我相信只要是我们共产党的天下,总有为我们百姓做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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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在大街上遇到一个情绪很低的人问我公安局在哪,细问得知他儿子在外地打工卡上的钱让人莫名取走几万元,村里人让他报公安局经济110。估计也是难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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