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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漫妮

潜山县大园路口高压线柱上惊现一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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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罪犯都以死相威胁   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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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舒州人 发表于 2014-5-18 23:17
罪不至死,警方应该先通知供电所临时断电,然后来采取其他措施!

这说法正确,生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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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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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逃犯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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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更详细的信息  为何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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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伪善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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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脑残吧,犯人不该追,他是你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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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是街上混世的一个小头头,外号小红兵,去年底带钢管两车小痞子帮人打架被拘留在逃。当天城关派出所抓他时,从宾馆窗户翻出,爬到电线杆,民警规劝,他要民警交出是哪一个举报他的不然就不下来,民警已经联系供电部门准备断电,就在这之间触电掉落,被下面的警察接住送医。听说人受伤了暂时生命体征正常神智清楚。已经尿检查出出事前吸食冰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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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命还真大 尽然没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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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公安还是有些本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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